持有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177章)所簽發香港身份證或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人士,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,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;或為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;
同意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;及
年齡6歲或以上,於元朗區居住或工作的香港居民。
如欲成為會員,請必須帶同以下文件到本中心辦理登記手續:
申請人如有以下醫療費用轄免證明書,請攜同文件以供中心職員核實,包括:
備註:預約登記成為會員後,須按當天實際情況,安排「健康風險評估服務」。本中心保留一切安排及最終決定的權利。
稍後會有中心職員聯絡,待確認預約時間及地點, 請耐心等待